他們的「支持」,就是給這些被支持的事物一記重拳

(06:33稍作修改)
昨天,香港有個女孩公開露面披露她在新屋領受到警察性騷擾與性侵,而且經歷毆打與性暴力的人不是只有她。
剛好也是在昨天,有台灣攝影師約了模特兒身穿類似香港抗爭者的裝扮拍了一系列充滿裸露與性挑逗的照片,美名其曰聲援香港、主題沙龍。
而這個照片被有心人士移花接木,散布謠言稱那位露面指證的女性就是照片中的女性,說她是「抗爭/革命天使」(有心人士造謠稱示威群眾有女性提供性服務給參與示威的男性作為參與示威的誘因,天使即這些人創造出來指稱性招待的女性的詞),這無疑對受害者來說是二次傷害。而那組照片也成為抗爭者疲於澄清的新麻煩

在說下去之前,請看到這裡的大家若看到類似圖文,務必向平台檢舉,不要助長謠言。在下方留言也會增加觸及度或是把圖文推上去,請檢舉,另外開樓澄清,讓謠言接觸越少人越好。
如果有當初攝影師、模特兒自己發照片的截圖,也請留存備份,闢謠時可用。
另外,公開批露的影片也比所謂聲援的照片更值得傳播,若有餘力,請幫一把。

那兩個台灣人也被輿論撻伐,我作為台灣人雖然知道那是他們個人行為,但在慍怒之餘,還是深切感覺到一絲愧意。

談談我認為他們錯在哪裡?
其實我認為裸露的手法本身沒有問題,要是真有那個心,裸露的軀體也可以呈現香港抗爭者面對警方暴力的脆弱和裝備差異,或是其他諸如純粹等等的意涵。若這作為藝術創作,身體本身不過是一種媒材。
(當然,不是有意涵就一定沒問題,意涵要夠明確,手法夠高,而且至少不能像這次這般如此像是送給對方的砲彈...等等。我的意思是,如果有那個意願且有能力做到,用裸露呈現並不是罪。如這組照片,同樣是軀體,但跟這個案例給人的觀感差別甚大。)
但是那系列照片的呈現方式講難聽一點完全沒有意涵,就是穿著類似的衣著賣弄性挑逗。
如果單論性挑逗,性挑逗本身其實也沒什麼,這不是什麼一定要遮遮掩掩的事,平常誰要自己展示性挑逗其實也沒有問題,該分級的做好分級即可。
要說給對手送彈藥,嚴格說起來這事該負責的仍是造謠者,畢竟之前以眼還眼的圖都可以被扭曲成一隻眼值多少錢。

那麼問題在哪裡?
問題就是用這樣的作品號稱聲援、號稱主題沙龍,將性挑逗和(正在受到性壓迫的)抗爭連結在一起。
當事人(香港人)對這種連結不滿的時候,這兩位竟然還拿「創作自由」、「出發點是好的」甚至提出女性身體自主云云,說當事人在迫害他們,與港府無異。
藝術與創作本來就會受到評論,負面評價可不算是迫害。尤其作者自己就將作品與社會議題連結,卻不面對社會到底做何感想,更是天大的諷刺。

正如我上面所說,你可以創作,別人的批評其實也可以不接受,但別人批評、希望你在作品涉及他們時正視他們的不愉快,也是他們的自由。別人因為你的作品不高興,你就說人跟獨裁無異,我不曉得獨裁的是誰?怎麼你自以為幫了人,對方就非得要為你拍拍手?

至於女性身體自主、女體解放,也如我上面所說,這都不是問題。
比如,若有港人像自由引導人民那張畫袒胸露背仍向前衝鋒,也絕不應該說她因袒胸露背就活該受辱或因此就說她提供性服務。(只是不明智,畢竟面對催淚彈和胡椒噴霧都更劣勢。)

但你們會惹人生氣不是因為展示自我,是因為在別人的傷痛中展示自我
或者更準確地說,你們穿戴港人的意象,替她們「展現自我」。若這些當事人欣然接受自然沒問題,但是這些當事人之中,確實有很大一部份對於這個「對她們的詮釋」感到不適。
你們可以將心比心一下,有人已經經歷被迫脫衣搜身以及那些我不忍列舉的性暴力,有一個甚至就在同一天公開揭露。她們或許已經被迫袒胸露背一次,在看見這組照片時對此的不適,對你們表達的不愉快,不就是她們希望能對自己的樣子該如何呈現能有點權利?
而這兩個人竟稱這種不滿「與港府無異」?
一邊說著別人對作品的不滿是壓迫身體自主,一邊暗示當事人對自己的樣子該怎麼呈現無權置喙?
當有義士曾經因為參與奮戰被捕、被迫敞開身體,這已經是她們的創傷,而不希望被以這組照片所呈現的形象詮釋,怎麼還有那個狠心說這些當事人是「什麼都不敢做」?
我認為以上這些是這組攝影師和模特兒會如此讓人憤怒的原因。第一是作品的詮釋本身,但只有這樣或許還能解釋成有心但能力不足;第二是否定當事人的創傷、經驗、心情和詮釋權,這沒有藉口,就是這兩人實際上無心於此。

這兩個人真的想聲援的話,為什麼不是想一下為什麼這對他們來說不是聲援,而是立刻指責聲援對象怎麼可以不領情?
若是原本真有什麼深意,有做過功課,只是因手法不夠高而造成當事人不適和困擾,那應該也能知道、同理對方到底為什麼無法接受這樣的「好意」,然而這兩個人沒有。
若真想聲援港人,那作品當然是以港人為中心,他們是主角。
第一要注意的難道不是作者(外人)有沒有搶走作品主軸?第二要注意的難道不是呈現的內容是否符合他們的需求?(不然藍絲的文宣很多也是以義士為主軸啊,但那個詮釋應該不會有人說是聲援吧。)
人家說這不好、人家不願意接受,就是第二點沒做到。為了作品成果把港人的不滿當作迫害,就是第一點--我想這已經不只沒做到了。

這就像是那種自以為熱情友善硬給酒精過敏的人倒酒,還生氣對方為什麼不喝,覺得對方不喝是看不起自己、是對酒有偏見的人,還想出手硬灌。





恭喜你們,說想聲援香港抗爭,結果使義士受流言污辱,還得收拾新一輪輿論戰。
恭喜你們,說女性身體自主,卻讓不少人在盛怒中直覺將裸露和冒犯連結。
(對,我不喜歡「裸露即不雅」等等的說法,但我不怪這種情緒。香港人流血流汗流淚、被打受辱挨子彈,你們拍一組照片戳了她們傷口又被開新戰場,竟說「什麼都不敢做你是等上帝下凡來救你嗎?」。有情緒再正常不過了。我決定怪你們的不當呈現和不當言論。)
恭喜你們,不管是真的想支持還是消費,你們都在這些議題上對「支持」的對象打了一拳。
就像硬是讓酒精過敏的人沾上一滴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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